通知公告
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推荐评选对象的公示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4-05-2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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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泰州市公安局
二、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2日至5月26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受理电话:0523-86839000
来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8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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